我州积极探索实践从严从实开展首轮巡察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1-23 11:36:19 | 【 打印正文 】

    我州立足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谋划,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启动州、县市两级党委巡察,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利器”作用。
    打基础、明方向,建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先行先试“夯”基础,州纪委立足于“三转”后纪检监察业务新的格局方向,加强对巡察工作制度的调查研究,初步建立了州级巡察、县级巡访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实行“察”“访”结合,着力于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相继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巡访范围、内容、频率、方法步骤、工作纪律以及线索管理等重要内容,为全面铺开巡察工作夯实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如,勐腊要求巡访下沉到村委会、生产队和村小组、居民小组,每年巡访人数不少于150人,实现辖区全覆盖。健全完善“强”制度,省委“两个实施办法”下发以后,州纪委主要领导率队深入基层调研巡察工作,及时总结州级巡察、县级巡访制度机制,固化做法经验。2016年10月26日,正式印发了《州、县市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及时贯彻执行了省委的部署要求,正式启动了巡察工作制度。
    抓协调、强职能,探索科学有效巡察方式方法。抓组织协调,以“三转”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集职能定位,做实做细巡察工作。组织州纪委相关职能部室,主动深入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搜集“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线索。到县市区纪委参加线索排查会,根据问题线索的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领域性等标准,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筛选,选取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集中督办。抓线索排查,强化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收集、排查工作,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建立州、县、乡、村四级信访信息报送机制,建立收集线索、集中排查机制,按月收集、梳理信访突出问题,召开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会议,对反映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为初核奠定基础。抓专项督办,牢牢扭住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这一执纪为民的着力点,按照干管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专项督办力度,明确督办领导,落实具体责任,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完成办件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近年来,州纪委常委带头包案督办,解决期未结重大、复杂、疑难信访案件80余件,为群众办实事260多件;从严从快督办了景洪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9名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督办查处和通报了景洪市卫生系统20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抓统计分析,加强与委局机关部室、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统计分析、情况分析。特别是做好重点县市、重要领域举报情况分析研究,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问题。
    建机构、重谋划,州、县(市)同步开展首轮巡察工作。正式建立巡察机构,在州(市)党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部署开展首轮巡察工作,制定下发《西双版纳州开展首轮巡察工作方案》,组建了四个巡察组,并于10月27日召开州委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具体安排部署了首轮巡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巡察措施和巡察工作纪律等,对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林业局、景洪工业园区四个州直部门开展为期20天的巡察。严格按照州委《实施办法》规定,专门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突出巡察组进驻前的准备,进驻后的工作,巡察结束及意见反馈三个重要环节,统一模板、统一动作,统一标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不走样,进一步规范巡视工作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同时,为推动县市委巡察工作,抽调县市纪检干部参加州委巡察组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开展巡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均进驻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