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11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12-07 09:22:58 | 【 打印正文 】

    州纪委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实践探索作风类案件审查简易程序,加强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力度,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初步形成。截至11月,共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件61人,组织处理45人,通报曝光12件23人。全州5352名科级以上干部专项整治期间均向组织作出不收送“红包”承诺,53名干部向组织报告了存在的问题,清退金额共计818345元人民币。
    做好“提前量”。针对审查作风类案件,扎实做细做实筹备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初核方案报批,方案获批后快速启动简易程序,适时准确快速取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打好“主动战”。在审查作风类案件时,纪检监察和案件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多方联动,主动作为。纪检监察室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适时取证。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快速审理,在充分审核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立案依据审查、处理意见审理和移送司证据审查法同步进行,初核报告和调查报告一起出,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报州纪委常委会一次会议研究形成立案和处理决定(意见),以程序简易保证审查力度,在最短时间内力争最好的效果。
    抓好“关键点”。提前介入,把好案件审理关,全程参与有关材料审核,查缺补漏,及时提出补证意见、建议和有关证据补充材料。同时发挥初核查找问题、澄清事实、为立案准备、扩大群众来信积极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