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通报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2-13 17:59:54 | 【 打印正文 】

    13日,州纪委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正风肃纪,防止“灯下黑”。
    4起违纪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勐腊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华违反财经纪律案。勐腊县地方税务局违规私设“小金库”。张华作为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不认真履行纪检组长的职责,并且负责“小金库”账目收支日常管理。2013年5月,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勐腊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吉永彬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案。吉永彬利用职务之便,在勐腊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务回避有关规定,为其亲属工作分配向相关人员“打招呼”。参与赌博和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2014年10月,吉永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孙宝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张孙宝在担任州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不认真履行纪检组长的职责,对质监系统发生的系列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下属及他人以过节费名义所送礼金44000元。2013年7月,张孙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景洪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顺华违规兼职取酬、私分国有资产案。李顺华在担任景洪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不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职责,违规兼任景洪农场下属两家公司监事会主席,参与私分国有资产,个人违法所得131106元,违规兼职取酬17900元。2014年11月,李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守责任担当,不辱使命。纪检监察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违反干净做人做事这一底线。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社会更关注、影响更恶劣,对党伤害更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