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出“实招”补“短板”生态保护显 “成效”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6-29 08:19:02 | 【 打印正文 】

“现在我们村委会6个村小组都把破坏森林行为写入了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订让村民知法、守法,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了村民爱林护林意识。”勐海县布朗山布朗族乡章家村委会一名干部说。   

这是西双版纳州委巡察组在开展全州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后针对钻政策法律“空子”的问题,建议把生态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的一个缩影。

2020年5月11日至26日,州委四个巡察组采取“巡点看县”的方式,对全州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了解到,2016年以来,全州每年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铲除、收回、恢复了部分被违法侵占破坏的林地,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打击的威慑力不够、后续跟踪管理跟不上以外,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群众钻法律法规的“空子”,进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如,部分群众采取逐步蚕食的方式侵占和破坏林地,这种行为即达不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也达不到林政处罚的标准,一般只通过批评教育处理,对破坏森林资源者形不成威慑力。至此,在利益的驱动下,反而使他们产生了侥幸心理,进一步钻政策法律“空子”,给森林资源保护源头防控埋下了隐患。

对在森林资源保护中钻政策法律“空子”的问题,巡察组建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将森林资源保护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出“实招”指导农村基层组织把森林资源保护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补“短板”用村规民约补充完善政策法律监管“空白点”,使森林资源保护不留死角,对违规者形成威慑;显“成效”一本村规民约,既是一本生态经,更是群众自觉践行生态文明的指明灯,只有教育引导全州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以行动促进认识提升,知行合一,把建设美丽西双版纳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才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植入到每位群众心中。(余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