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扶贫投入须谨慎 工作不严不实挨处分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5-29 11:53:24 | 【 打印正文 】

“我在菠萝蜜种植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实施情况监管不到位,致使已拨付的补助资金无法核账,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损失……”原勐腊县扶贫办主任何新伟在面对州纪委调查组人员时后悔不已。

2019年3月19日,州纪委将“勐腊县扶贫办与一公司签订1300亩菠萝蜜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后,该公司负责人失联,导致已拨付的60万元补助资金至今未核账”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及时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勐腊县扶贫办在1300亩菠萝蜜种植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协议约定预拨付启动资金30万元,启动资金拨付后,时任勐腊县象明乡乡长罗建平、勐腊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谢家继、勐腊县扶贫办主任何新伟,在明知该公司种苗成活率仅为60%~70%,未达到协议约定的90%以上的情况下,仍然同意支付项目款30万元。该公司收到款项后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导致已拨付的60万元项目款至今未核账,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损失。目前,该项目已经停止实施,种植的果苗已基本死亡。2019年5月21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分别给予何新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家继党内警告处分、罗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扶贫资金不仅寄托着贫困地区人民改善生活的希望,更承载着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必须严格管控。本案中,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深不细,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精准、监管不严格,造成损失浪费,挨了党纪的板子。基层一线党员干部,肩负着落实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压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州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  张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