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西双版纳逐案过筛打“保护伞”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4-18 09:01:11 | 【 打印正文 】

发布时间: 2019-04-18 08:20:23 来源: 云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云芬  通讯员 岩温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明确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摸清问题底数,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近年来查处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支持、放纵和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中的作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快速处置、优先反馈。

同时,全州各级纪委监委还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确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快速反馈、全程留痕。

此外,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实际问题,该州还加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力度。州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多、范围广、作案时间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进行提级办理或组织异地交叉办案。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核查、督办等机制,凡涉及重大、复杂“保护伞”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异地管辖,指定下一级监委实施留置措施。

截至目前,全州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问责3人,对11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