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州监察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全力推进业务融合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3-05 10:18:37 | 【 打印正文 】

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后,西双版纳州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加强学习培训,抓好制度建设,加紧移交案件线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及时把工作重心从转隶调整到运转上,把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促进州县两级纪委监委各项工作健康运行、有序开展。

调整机构设置,推动人员全面融合。将纪委监察委内设相关机构、职能进行整合,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做到合编、合心、合力。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设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28个,实现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设,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审查一线倾斜。州纪委州监察委进一步明确监督室负责106个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审查室负责对违纪违法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履行监察调查,实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权”。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树立党内“纪律部队”的新作风新形象。

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工作深度融合。按照“人岗相适、合理搭配”的原则,对转隶干部和纪委干部进行混编,将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同时,分运用现有资源在机关内部开展培训,主要由熟悉纪律审查工作的纪委干部讲授党章党规党纪和纪律审查业务,由熟悉职务犯罪工作的转隶干部讲授法律知识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具体内容包括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案件线索处置方法及流程、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分类及收集、职务犯罪调查文书制作、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及运用、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等,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集中“充电”,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尽快熟悉精通业务,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执纪审查监督部门40名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

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实现全口径对接。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及时和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动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协调检察机关共同做好问题线索清理、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过渡期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全州共移交问题线索36个。坚持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机制,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问题线索为切入点,对纪委的问题线索、检察院移交的问题线索及监察委成立后新收到的线索进行统一排查和分办,统筹调配办案力量,把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和新职能发挥出来,把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实现纪律审查和法律审查一并进行,同步实施,并联推进。

优化流程设计,加快制度建设步伐。针对全州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成倍增长的实际,积极探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与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衔接问题、监察委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调机制,完善州委政法委牵头制定的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组织起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四项制度”,从制度上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及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工作程序,统一各类文书。召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会,协调衔接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做好纪法衔接,为监委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保障,确保纪委监委依规执纪、依法监察。(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