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重申“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4-27 13:13:31 | 【 打印正文 】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印发《关于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州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严纠“四风”、廉洁过节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表率作用。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管好队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紧盯节日这一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通知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结合本地本部门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专项审计、执法检查、项目稽查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报告,发现“四风”问题线索;通过借助公安视频监控数据,排查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通过调阅税务发票管理系统,发现违规公款吃喝、聚会宴请等问题线索。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通知要求,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坚持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州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州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