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严查群众身边“苍蝇式”腐败 14人受处分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0-13 09:13:01 | 【 打印正文 】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网站公开通报曝光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打洛生产队原队长郑昆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生产队集体建房自筹资金14.2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景洪市景讷乡林政资源管理站站长李建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农村能源项目补助资金49.12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降级处分……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抓早抓小,把解决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着力对挪用土地补偿款、骗取项目补助资金、私分和挪用集体资金、涉农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苍蝇式”腐败问题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今年1至9月,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基层干部信访举报186件次,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9人。

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落实到重点领域,西双版纳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措施,按照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村组是重点的要求,分级细化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党委和纪委责任体系内容和领导责任要求,强化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都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敢于较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陈玉侯在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上掷地有声地说。

同时,我州立足实际,探索建立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制,实行“察”“访”结合,充分发挥巡察组“探头”作用,提高发现、收集问题线索的效率;建立州、县、乡、村“四级信访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有效信息,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动态处理情况。健全“五级联动”监管平台,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乡镇(农场)纪委“三级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分析排查会,突出三类重点人和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及时梳理、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同时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形式,收集、筛选、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在全面收集问题线索的同时,由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深入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搜集“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线索,定点、定向、定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台账,逐一登记、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百姓获得感的迫切需要,更是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夯实执政根基的根本要求,我们不仅要抓‘关键少数’,更要紧盯‘重要多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将责任在基层压实。”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