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按五类处置标准处置问题线索88件、谈话函询42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6-17 09:23:03 | 【 打印正文 】

    西双版纳州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办理机制,做到受理的问题线索“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今年1—5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16件(次);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处置问题线索88件,谈话函询42件,初步核实41件,初核率为46.6%。
    建立问题线索归口统一管理机制。制定出台《西双版纳州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必须实行统一受理、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集中管理和处置,定期或不定期汇总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交线索排查会。
    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机制,把谈话函询作为问题线索重要处置方,力求在线索处置上体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严格执行五类标准分类处置。进一步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原则上不暂存,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防止线索流失、失控或积压。除个别非常模糊、指向不明的外,都进行必要的分析研判,甚至安排初核;经必要的分析判断或初核后,问题线索清晰、指向明确、具备可查的进行立案;一般、轻微违纪或难以核实、可查性不强的进行谈话函询;初核后发现问题不实的作了结处理。同时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优先处置“三类重点人”的问题线索,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线索。
    建立严格的督查督办机制。根据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要求,实行限时督办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上级交办件纳入重点督办范围,突出办案程序、质量、标准和效果,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单位)按照要求限期办理。对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管用的原则,强化对检查权的监管,规范程序监督、现场监督、办案措施使用、涉案款物管理、统计分析管理等工作;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大对立案审查措施监管力度,落细落小,即抓即管,把技术措施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部位、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实现安全文明办案;连续十多年实现了纪律审查人员和立案审查的案件“零违纪”、“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