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共查处40件40人谈话函询21人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4-22 11:24:50 | 【 打印正文 】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坚持抓早抓小,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六项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75人、诫勉谈话6人,坚持对新提拔任职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今年1至3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3件,其中,州纪委处置23件。全州共开展谈话函询21人次。
    坚持突出重点,纪律审查实现快查快结
    遵循治病救人原则,严把纪律戒尺,紧紧盯住“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完善立案依据审查、办案过程证据审查指导、处理意见审核把关、移送司法证据审查四项机制,积极引导监督执纪围着纪律转、冲着纪律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纪律审查质量。一季度,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其中,对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深挖线索,严肃查处,给予重处分22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一般违纪问题,快查快结,及时处理,给予轻处分16人。继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实行作风类案件审理责任制、交叉审理制和集体会审制,体现“短、平、快”实践要求,提高办案效能,严肃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一季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12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给予组织处理3人。查处问题类型主要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通过惩戒一个,达到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坚持“一案双查”,管党治党合力正在形成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列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对于问题反映集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州纪委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全年共约谈104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截至目前,9名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