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8-24 18:15:32 | 【 打印正文 】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前期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按程序组织开展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名义嘉奖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研究,并征求州、县(市)党委同意,报经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初审通过,确定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等2个单位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黄义桢等3名同志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彭喜伟等5名同志为省纪委省监委嘉奖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表彰评选条件

严格落实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在“四个进一步探索”中,提升云南辨识度、贡献率和云南成色,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精准使用、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的基本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二、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人选(3名)

黄义桢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祖超  勐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王雪峰  景洪市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主任

(三)省纪委省监委嘉奖推荐人选(5名)

彭喜伟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岩温扁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李黎明  勐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杨志霞  勐海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吕  芳  勐腊县纪委县监委一级科员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问题,请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者需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情况。

联系单位: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传真):0691-2136507,2139016

通信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5号,邮编:666100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监察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2个)

(一)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

第三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承担全州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第三审查调查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坚定信仰、“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担当精神、“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执着坚守,书写“纪律部队”担当情怀,守护雨林一方清廉。自2018年2月设立以来,该室共查办各类问题线索100余件,包括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同意,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涉及司法行政领域腐败问题的“1·05”系列专案和“3·16”专案,西双版纳州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的“8·18”专案,以及充当黑恶势力和走私团伙“保护伞”等一系列涉黑涉恶案件,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70余条,不断提升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贡献率。统筹开展西双版纳州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先后成功通过网上追逃缉捕职务犯罪涉案人员14人,从境外劝返1人,挽回损失1500余万元。

(二)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勐海县纪委监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州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州委、州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机关内设机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0个,县委巡察机构5个,1个下属事业单位。

勐海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盯疫情防控“国之大者”“绿水青山”政治要求,“蓝天保卫”政治交办,让勐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得到生动实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5年来,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407件、党纪政务处分393人,采取留置措施24人,移送审查起诉41人。始终坚持以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开门八件事”“警惕十种表现”为正负面清单,开展“三牛”“三手”“三优”评选活动争标兵,突出以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班子率领、模范带领,建成“写手工作室”“能手工作室”培养多面手,已成为全县机关党建、文化、作风建设的打卡“首选地”。

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人选(3名)

(一)黄义桢,男,彝族,198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义桢同志自2018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来,热爱学习,善于思考,他是同志们眼里的“活法典”,对于各类理论知识及业务规定,总是第一时间研究学习并结合实际来加以应用,带领所在部门参与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每月一测”多次测试成绩名列前茅。他是默默奉献的“孺子牛”,积极用“有思想的行动”来推动“有思考的工作”,在办理西双版纳冠城揽翠华庭建设项目超出机场净空限高相关问题中,他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谋划,一体推动调查、追责、整改。四年来,他以手握惩恶扬善利剑“打铁人”的政治自觉,面对各种违纪违法问题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办理各类大小案件8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始终用忠诚守护着西双版纳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二)张祖超,男,汉族,1975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腊县委常委,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州纪委州监委派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勐腊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张祖超同志到勐腊上任初期针对农场改革积累的顽瘴痼疾,拿起“巡察”利器向顽疾亮剑、向毒瘤开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发现并整治7个方面82个问题,清退和收缴各类款项2000余万元。针对疫情传播和校园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启动监督调查工作9次,追责问责16个部门单位、122名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6人,勐腊县疫情事件处置工作得到了省、州的肯定。深挖细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撕开王某平、杨某洪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利益网”,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和处理12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追回违法所得226万元。作为勐腊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带头人,“敢于担当、亲力亲为”是他的真实写照,秉着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2020年来带领查办案件271件3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7人,挽回经济损失717.27万元。

(三)王雪峰,男,傣族,198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景洪市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主任。

王雪峰同志参办西双版纳州最后一起“两规两指”和第一起“留置”案件,屡次刷新建州以来查处的贪腐案涉案金额记录;配合全省同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获全省首家“升溢粮”问题,形成有力震慑。2017年以来,他领衔主办问题线索300余件,占单位办理问题线索的35.5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追回在逃行贿嫌疑人2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推动全市各项防控措施果断快速落实。用青春和热血守护着祖国边境安全稳定,践行初心,助推“清廉西双版纳”建设。

三、省纪委省监委嘉奖推荐人选(5名)

(一)彭喜伟,男,彝族,1984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彭喜伟同志自2018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至今,始终坚持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讲政治,讲规矩;能办案,勇亮剑”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做人求真,做事求实,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彰显纪检监察干部铁军风貌。他永葆“党员本色”,在监督执纪中砥砺初心。在业务上下苦功、勤钻研,办案中能吃苦、善琢磨,工作中求突破、敢创新。2018年以来,该同志主办或协办共查办各类问题线索100余件,其中还主办协办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批准同意,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的“3.16”专案“1·05”专案和“7·27”专案,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发现并移送包括中管干部在内的问题线索190余条。他动真碰硬,用专案重塑政治生态。2019年至今,从扫黑除恶到生态保护、人防建设、边境、跨境走私犯罪、工程建设领域,他主办、协办各类案件70余件100余人,主办了勐腊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案,办理了勐腊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主办了生态领域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阳某受贿一案、查办了版纳州第一个充当保护伞腐败案。由于出色的工作学习能力,彭喜伟同志受到了省纪委的表彰,他用青春和热血诠释着新时代纪检人的使命与担当。

(二)岩温扁,男,傣族,1983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作为一名纪检新人,岩温扁同志抛开原身份,从内勤做起,任劳任怨,经历锻炼。按照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宣传工作的新要求高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无需扬鞭自奋蹄”的晋位意识,知重负重、勇毅前行。这5年来,他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成撰写、审核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案例剖析、重大实施方案等各类文稿60余篇。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970余篇,其中40多篇有深度思考的调研文章《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调研》《关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同联动的调研》和贴近基层的新闻稿件《风腐同查推进重点领域治理》《运用指定管辖排除人情干扰》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采用刊发,一些文章得到读者广泛关注和受到上级好评,提升了本地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贡献率”和影响力。2017年,创办“清风雨林”微信公众号,目前,“清风雨林”粉丝量达5万人,关注量累计达80万人次。以“办网质量上水平”为目标,积极加强州纪委监委门户网站改版、策划、编辑、发布的各项工作,不断推陈出新,促使办网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网站浏览量累计突破1000万次。同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推出的廉洁文化产品“清风播客”广播栏目,增强了廉洁文化渗透力、感染力、传播力。

(三)李黎明,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李黎明同志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于2018年7月转隶到勐海县纪委监委工作。先后12次担任专案组组长,主持查办了“勐混镇派出所原辅警刀文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原省交投集团小磨一标项目经理陈凌霄等三人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金凤宾馆原总经理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及“勐混镇金矿”、“双塔国际”等专案。此外,李黎明同志还带领纪检干部共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120余件次,查办大小案件50余起,对涉嫌职务犯罪对象采取留置措施6人次,对在押嫌疑人进行职务犯罪调查15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凸显,得到了上级纪委监委的充分肯定。

(四)杨志霞,女,白族,1990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海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杨志霞同志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于担当尽责,在平凡中释放着纪检监察巾帼力量。近年来制作《浅析如何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等各类课件15个并开展讲座24次;统筹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96个,移送问题线索25条,交办问责件22件;开展清理违规和超标准购买服装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清退资金100余万元;统筹参与各类专项整治共查处31件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1人,问责党组织1个,批评教育13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等典型案例15批次63起;主笔编制《勐海县纪委县监委警示教育培训制度》《勐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25条工作措施》《勐海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手册》《勐海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等制度和手册,使监督有抓手、有方法。

(五)吕芳,女,彝族,1992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勐腊县纪委县监委一级科员。

吕芳同志精准、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件总量431件,五率均达到100%;践行有“温度”接访方法,群众不断通过感谢信、锦旗表达了对其热心、细心工作态度的高度认可;圆满完成了15244名监督对象信息采集、检查、修改、上报工作。工作中勤思考、善总结,提出“1+1+1”信访件研判法,做深做细举报线索筛选甄别工作;选聘15名首席接访员,构建勐腊县“信访智囊团”,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释放纪检监察“好声音”,撰写各类宣传稿件50余篇,州级采用36篇,省纪委采稿7篇,文章多次被报刊网、微信公众号采用;把“清廉云南” 专项行动澄清正名与重复举报治理工作、打击诬告陷害行动紧密结合,化解了一批长期存在重复举报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