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履职故事】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一次特别“会商”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3-16 11:44:15 | 【 打印正文 】


“小王,州广播电视局胡局长刚打来电话说,局里有一笔中央来的130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征求我们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建议,明天早上我们去一趟,与局党组碰个头,开展会商。”组长刚说完,我就抑制不住的兴奋起来,去年下半年从办公室转岗到纪检监察组工作以来,一直缺乏对“三重一大”尤其是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经验,这次正是学习的好机会。

3月15日,接到电话的第二天,我和组长如约来到广播电视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副书记、分管副局长以及项目涉及科室的负责人、局财务人员与纪检监察组面对面入座,因为是会商性质,氛围很是轻松,对接下来的“较量”很是期待。在简单寒暄后,会商进入正题。

“李组长,我们有一个应急广播建设项目,中央下拨1370万,本来是逐级拨付至县市,由县市组织实施。但州局从更大限度发挥资金作用……”分管副局长首先对情况进行了介绍。

“项目具体涉及什么内容?”李组长追问。

“主要是设备采购、技术服务方面,没有工程建设”。

“承办科室和财务有什么意见?”李组长继续问道。

“1300多万的资金也不算少,但局里现在能投入的人力不足,为确保资金安全,我们考虑在第三方监理的基础上,能否再聘请相关力量开展审计工作。”科室和财务的意见比较一致。

而后,分管副局长、党组书记相继提出了各自想法,也都倾向于再聘请专门力量,以防万一。

“项目建设,大的程序主要有制定建设方案、编制预算、开展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分期拨付工程款,项目验收以及审计结算。从你们介绍的情况看,没必要再单独聘请力量开展额外的审计工作,项目结束后的审计已经足够,再单独聘请的话会造成资金的浪费。局里可以考虑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内审小组。内审小组对局党组负责,主要负责管好资金,掌握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拨付工程款,拨付工程款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是谁说了算。当然,这些只是我们的建议,具体还要由党组决定。”在对事情脉络进行梳理后,李组长很快有了建议。

“此外,要注意如果中央的资金里没有安排工作经费,那局里一分钱都不能挪作它用,否则就是挪用专项资金了。党组要把好关,既把项目建设成为样板工程,也要将其打造成精品廉洁工程”李组长语重心长的补充说道。

项目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是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很难完全堵塞廉洁漏洞,只有内因、外因共同加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联手联动”,方能形成由内而外、由外向内的双向保护,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感谢李组长一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给予的指导,党组班子对建设廉洁项目的态度是坚决的,后期的工作我们会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也欢迎纪检监察组随时来监督。”会后,局党组书记表示。

半个小时,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一次就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具体会商结束了,这次增进共识的会商,解决具体问题的务实会商让我深受触动。一方面,部门的顾虑比较大,想干事、能干事,又怕出事,同时自发自愿接受监督的意愿很强,为避免出事,希望多设关卡,多重保障;另一方面,纪检监察组得以提前介入,秉持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的原则,中肯地向监督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在积极主动化解廉政风险,防范于未然的同时,又能起到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的作用。(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