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夯实履行监督职责 促改营商环境评估评价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9-01 17:17:38 | 【 打印正文 】


“放管服改革是如何优化全州营商环境工作,今年是否开展了营商环境领域的评估评价?”按照2021年以来地市级以下不再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和治理营商环境评价领域形式主义问题的相关规定要求,7月以来,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带着问题对派驻监督联系单位的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通过采取查阅台账、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据2020年省级营商环境年度评估统计,纪检监察组所联系的7家单位共有州级牵头指标4个,责任指标18个,通过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纪检监察组所联系的单位均已停止州级营商环境评估评比。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促进了政务服务“一张网”100%全覆盖;二是助推“收受分离,异地可办”的“跨省通办”窗口;三是有效助推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推动“掌上办、指尖办”工作;四是促推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和申报材料,推行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容却预审、“绿色通道”等制度、措施,不断优化项目投资办理模式,项目落地实现“加速度”。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环境生态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核心竞争力。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通过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改营商环境建设领域形式主义和不正之风问题,有力为西双版纳州“一城两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罗刚||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