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直机关纪工委:把党纪党规教育列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课堂第一课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4-09 09:40:50 | 【 打印正文 】

4月9日,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举办2018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对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部分“两新”组织符合条件的91名入党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将党纪党规作为入党培训第一课,由州委州直机关纪工委书记亲自授课,帮助入党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拓宽内容,丰富培训形式。为期3天的培训期间,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知识融入授课教师的培训内容。培训课间,组织学员观摩州纪委牵头制作的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创新培训思路、丰富培训内容、拓宽培训形式,不断深化培训内涵。

 教学相长,强化党纪意识。学员认真听课、详细记学习笔记,授课教师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提高,进一步强化学员的党规党纪意识,打好廉政“预防针”,严把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关,达到了教学相长的目的。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进一步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入党。

以考促学,增强培训效果。培训采取“专题辅导+警示教育+学员交流+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将严的纪律和严的作风贯穿学习培训全过程。培训班结束前,以闭卷的形式组织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结业考试,检验学习成果。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予结业,在本年度不予发展成为预备党员,需重新参加第二年的培训,直至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唐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