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聚焦重点纠治基层搞“新形象工程”

来源 :景洪市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3-19 11:11:00 | 【 打印正文 】


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推动全市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

市纪委监委将忽视当地自然、人文条件,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无视群众实际需求,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搞“精致”党务,搞“半拉子工程”等8类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纠治内容,对全市“新形象工程”整改整治情况、“新形象工程”问题项目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系统深入全面的“回头看”。

“违背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等歪风邪气,本质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将重点检查全市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浪费国家财力、影响极其恶劣的项目设施,整改整治工作是否动真碰硬、真查真改等问题,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释放纠偏正向、一严到底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整合监督力量,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对照上述8类问题,对近三年以来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边境小康村项目、民生项目、文旅项目、基建项目、数字系统、党建设施、党性教育培训机关等重点领域开展再自查再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排查整治台账。

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监督工作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督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前哨”作用,督促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强化对全市项目审批、项目规划许可等监管力度,对严重脱离地方实际、加剧基层财政负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先暂停项目审批和规划许可证发放,落实落细“新形象工程”问题的源头防治;督促市财政局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财政监管力度,对“借新债还旧债”、过度举债,挤占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投入等问题要及时发出预警;督促市审计局加强对全市工程项目和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力度,将审计发现的属于“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及时通报至市纪委监委。

据悉,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将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流转、督导和反馈。对2021年以来受理线索中涉及“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和分析研判,深挖彻查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同时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意见书等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深入推动整改整治。(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书芹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