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 32人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1-15 09:05:44 | 【 打印正文 】


2018年以来,景洪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2018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理32人。

完善制度划定“红线”。修订完善《景洪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景洪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条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先后修订有关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文件,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教育打好“预防针”。通过打造“廉镜”、组织宣讲、上党课、廉政书画、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典型宣传、案例通报等正反面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常念“紧箍咒”,打好“预防针”。

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抓住“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突出“三类重点人”,紧盯工程建设、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约谈、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等方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狠抓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