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监委首例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已宣判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11-11 16:52:26 | 【 打印正文 】

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袁会中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该案是景洪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以来,首例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并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袁会中在任景洪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款物12.5万元。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案充分运用调查措施,前期准备充分。景洪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安排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共同办案,充分发挥特长,做到人尽其用,在实际工作中加快业务融合;多次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对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方面提出意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补充完善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医护组充分发挥自身职业优势,做好留置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和心理疏导。

目前,景洪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和行贿罪案件共7件7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已移送审查起诉5件5人。下一步,景洪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查办协作等工作机制,确保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顺畅高效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邢通 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