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纪法融合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4-03 10:26:00 | 【 打印正文 】

自实行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以来,景洪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法融合,统筹推进监察全覆盖工作。

互补短板纪法贯通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启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将党性锻炼、纪律养成和能力提升贯穿培训全过程,紧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热点,查短板,找不足,亮灯明纪,用“纪法互学”推进“纪法衔接”,不断深化纪法融合,使纪检监察干部互补短板,实现纪法贯通,共同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水平。

建章立制划定责任,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建立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派驻机构负责人制度、定期沟通协调制度等,要求派驻机构紧扣理清职责定位、工作关系和监督职责三个重点,准确定位、快速融入,积极探索派驻监督新路径,切实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建立派驻机构日常管理监督档案,加强对派驻机构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集中检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纪律作风建设。

明晰监督联系区域,实现监察公权力全覆盖。印发《景洪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监督联系部门和调查案件类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内设7个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监督联系部门83个,其中市级党和国家机关61个,乡镇(街道、农场)16个,联系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中央、省驻景单位6个,主要调查涉嫌违纪、贪污贿赂类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等案件。积极筹备和推进向全市各乡镇派驻监察专员全面推进监督执纪相关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监察公权力全覆盖。(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