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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充分运用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级组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廉政审查工作。2017年以来,开展廉政审查81次,审查45个集体、1687人(次)。
严格审查程序。县纪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廉政审查,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牵头对科级单位和科级干部评先评优廉政审查,征求各审查相关部室意见,严查集体(个人)有无来信来访、违纪违规情况,由办公室进行复函。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监督联系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评先评优,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评先评优对象按程序组织廉政审查,并向发函单位出具廉政审查意见。
明确审查范围。明确审查范围,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查范围、办理程序、回复情况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三必查”,即提拔必查、表彰必查、考核必查,严防“带病提拔”“带病表彰”、“带病定格”,为组织用人、各单位评先评优、考核定格把好廉洁鉴定关口。
细化审查内容。廉政审查内容包括集体(个人)是否有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问题;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是否有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情况;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情况。各部室根据掌握情况,据实出具廉政审查意见。
严格责任追究。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各审查相关部室对审查内容的意见分别进行签字,如因隐瞒相关情况导致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或造成相应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