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制定出台廉政审查暂行办法 规范廉政审查工作

来源 :勐海县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25 23:47:25 | 【 打印正文 】

为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各级组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廉政审查工作。勐海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勐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廉政审查暂行办法》。

审查职责更加明确该办法从廉政审查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审查职责划分、责任追究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对廉政审查工作作出规范。明确委局机关负责审查科级单位评先评优,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评先评优。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审查监督联系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评先评优,股所级干部及科员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评先评优。

审查程序更加严格。明确县纪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廉政审查,综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审查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报送办公室复函。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科级单位和科级干部评先评优廉政审查,综合相关业务室意见,按程序报批后,报送办公室复函。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各监督联系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评先评优,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平职交流、工作调动、评先评优对象按程序组织廉政审查,并向发函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审查内容更加具体审查内容包括是否有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情况;是否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情况;是否有被问责情况;是否有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核实情况;是否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情况。

审查纪律更加严格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如因隐瞒相关情况导致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或造成相应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