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处置问题线索92件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05 09:42:03 | 【 打印正文 】

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不断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充分运用“登记受理、移交转办、催办督办、分析参谋”四种方法,认真处置问题线索,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全年我市共计处置问题线索92件,立案45件,结案30件。 

认真受理,及时移交问题线索。认真受理信访移送、上级督办、司法移送、巡察移送等各类举报线索并及时登记造册,按照“当日事、当日毕”的原则,及时提交领导阅示后,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承办部门,避免问题线索积压,影响线索处置效率。

建立台账,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未启动和进度缓慢的承办部门进行电话或当面督促,对临近办结时限的或已超过规定时限的,下发书面催办函,要求承办部门限期办结。对逾期未办结的单位,进行提醒、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统计分析,发挥“晴雨表”作用。按照每月及时统计、每季度全面分析的原则,建立问题线索定期分析制度,每季度全面分析当季案件特点、原因及趋势,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隋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