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公权私用“顺手牵羊” 勐海2村干部被查处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4-24 12:36:04 | 【 打印正文 】

“我身为村党总支书记,私欲作祟、心存侥幸,当时自认为有关部门忙不过来,不会被查到,现在想来太不应该了。”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村干部岩胆面对纪委调查谈话时这样说道。

2016年12月2日,勐海县纪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西定乡曼玛村党总支书记岩胆和村委会主任岩依香存在违纪违法的问题。随即,县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2017年2月8日,县纪委对岩胆、岩依香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09年,勐海县林业局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不达标的130亩项目地块调整至西定乡曼玛村,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岩胆,时任村委会副主任岩依香利用职务便利,将邻近自家地块、属于其他9个农户家的90.4亩土地以自己土地名义一并划入退耕还林范围,后来以每人65亩的面积申报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并将补助资金私自占为己有。2011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岩胆先后领取属于他人的补助资金71940元,岩依香先后领取属于他人的补助资金77220元。

2017年3月14日,勐海县纪委给予岩胆、岩依香开除党籍处分,非法所得足额退还应该享受补助的其他农户。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

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本该保障真正需要国家政策救助的失地农民,却成了岩胆、岩依香2名村官家的“唐僧肉”,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顺手牵羊”、损人利己,抱着侥幸心理侵占群众切身利益,最终走向违纪违法歧途。此案告诫各级干部有权不可任性,要自觉学纪、知纪、守纪、用纪,牢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要求,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打擦边球,不违规操作乱办事。(勐海县纪委 玉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