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聚焦《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4-07 08:41:04 | 【 打印正文 】

    近日,景洪市纪检干部认真结合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深入研究、细照笃行,边学边做、边学边改。
    景洪市纪委信访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全体人员就贯彻执行《工作规则》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了一次深入研讨。
    对照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六大环节,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直言不讳,“问题线索逐级批办呈批表已经有领导审批,承办部门是否需单独做处置意见审批表提交书记专题会讨论?”“‘审理报告出来后按程序来讲需要分管副书记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报纪委专题会议研究,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再提交纪委常委会议讨论,最后再按程序报批’,该操作程序比原来多出几道手续,在具体的操作中遇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讨论中,大家纷纷提出问题,一起分析研究,在讨论中统一思想认识。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建与监督执纪相结合,找准监督执纪与党建工作的结合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工作。在监督执纪工作中集中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和监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保密制度,以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人’,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纪委有关领导强调。
    今年以来,景洪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该市在实践中牢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目前,谈话函询6件6人。同时,坚持办案方针,注重实体和程序的把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紧盯“三类人”和“三个时间节点”,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0件,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查处4件5人,给予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3人。(吴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