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5-12 08:25:47 | 【 打印正文 】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大会精神,助推《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16条措施》落地见效,助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近期在全州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为有效发现和解决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问题线索范围

重点征集我州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以下方面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借车、借房,在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或者以担任顾问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服务费等从企业谋取利益的。

(二)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

(三)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在有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处置、公共资金拨付、公共产品供给中谋取私利的。

(四)违规在民营企业中搭股经商,强制或暗示民营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五)违反“放管服”“一次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在涉企服务中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政策不透明、政策执行不到位,审批环节让企业、群众重复跑、多头跑,办事难,耗时长。

(六)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企业无故刁难、吃拿卡要,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久办不结,无故擅自脱岗、离岗,造成群众无法正常办理业务。

(七)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中存在多头监管、以罚代管、以管谋私,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行政执法主体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粗暴执法。

(八)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

(九)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情形的。

无明确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事实、理由、请求,属于市场主体间民事纠纷,涉及信访、行政复议、涉法涉诉或者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方面内容的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提倡实名检举举报,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将优先调查处理。举报人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三、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5号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室(邮编:666100)

来访举报:景洪市宣慰大道65号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群众来访接待中心(107室)

举报电话:(0691)-12388

网络举报: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