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举办专题业务培训补短板强本领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6-02 10:32:42 | 【 打印正文 】

“哪些部门应当及时将建议书制发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综合评价报告等材料归档?涉及党员、监察对象的有关问题,应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吗?”。这是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开展纪检监察专题业务培训的一个场景。

近期,州纪委州监委根据当前工作形势需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开展有针对性的“套餐式”培训,围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问题线索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等内容,进一步补短板强本领。

“诬告陷害人是中共党员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而诬告陷害人是监察对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检查室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诬告陷害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结合省纪委有关问题线索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从问题线索的概念和范畴,受理、处置方式和程序,对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等工作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分析。授课系统全面、深入浅出、脉络清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通过培训,为今后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干部表示。

给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要想监督别人,首先要具备监督别人的能力,作为一名纪检‘新兵’,我的知识与能力还远远不够,工作起来会磕磕绊绊,此次培训是一次补短板、强弱项的难得机会,要学好用好,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当好‘护林员’做好‘啄木鸟’。”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干部表示。

“通过开展培训教育,强化执纪执法业务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主动适应干部教育培训新常态,达到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目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轮精准集中培训。”州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道。(周荣  蔡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