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给我的触动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3-23 15:00:16 | 【 打印正文 】

3月17至19日,省纪委省监委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专题业务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感受颇多,受益匪浅。

其一,这次问责专题业务培训太及时了。

其二,通过务培训,提高了我对问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其三,纠正了我对问责工作的认识偏差,弄清了问责与追责的区别。

授课老师以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授课方式,让我们全面、系统的了解问责工作;作为一名从事案件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对今后审核问责案件的能力。

除了我,参加培训的同事们也为此次培训叫好,认为此次培训改变了以往的模式,很有新意。

一是课程设计合理,全面系统讲解了问责工作。目前,问责工作存在主体缺位、质量不高、问责泛化、问责概念不清、问责不精准、问责对象不清楚、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不清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课程从“如何实施精准问责”“如何高质量开展问责调查”“如何认定问责问题性质”“如何正确区分责任”“如何准确开展把握纪法尺度”“如何开展问责激励谈心谈话”“如何规范有序做好问责工作”等专题开展培训。

二是教学方式生动,以点带面讲解了问责工作。此次培训最大的特点,改进了授课方式,每个专题以省纪委省监委近年来查办的典型问责案件为例,授课生动活泼、由浅入深,让我们掌握了问责的每个环节和应注意的问题。

三是加深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理解。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自己也认真的学习,但在开展问责工作时存在许多的疑点和不解,如在责任的划分方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表述不同深感疑惑。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理解,纠正了“追责等于问责”的错误认识,也弄清了问责与追责的区别和联系。

四是提高了对问责工作规范化的认识。问责规范化是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为此省纪委省监委制定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问责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质量评估办法》。此次培训主要围绕这两个办法开展,并系统解读了这两个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对问责工作规范化的认识。(勐海县纪委监委 李学军||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