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以焦裕禄为榜样 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5-14 10:30:28 | 【 打印正文 】

“我活着,没有治好兰考的沙丘,死后,请组织上把我送回兰考,埋在沙丘上,我可以看着兰考的人民治好沙丘。我死了以后,不要为我多花钱,省下来,支援灾区。”

“不要向组织伸手要钱、要东西……”这是1964年5月14日,年仅42岁的焦裕禄逝世前对组织和家人提的要求和嘱托……

时至今日,虽然焦裕禄已经离开我们56年了,但我们却从未停止对他的呼唤。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说,“焦裕禄精神跨越时空,永远不会过时,我们要结合时代特点不断发扬光大。”前些天,我再一次重温了电视剧《焦裕禄》,被焦裕禄那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深深震撼,剧中有几个镜头让我难以忘怀……

焦国庆(焦裕禄的儿子)上小学时,和同学们结伴去看戏,因为没钱买票,焦国庆说焦书记是我爸爸,检票叔叔没收票就让他进去了。焦裕禄知道后,把焦国庆狠狠的训了一顿,说:“演员在台上表演也是一种劳动,白看戏就是剥削。”第二天,他亲自带着儿子来到戏院,向检票员道歉,并补了戏票钱。从戏院回来后,焦裕禄在县委会议上作了自我检讨,还起草了《干部十不准》,要求任何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殊化。

在送鱼一场戏中,焦裕禄的秘书李林将胡大爷送去的鱼送还,胡大爷又再次给焦裕禄家人送鱼。焦裕禄回家看到孩子们围着一盆鱼,徐俊雅(焦裕禄的妻子)准备煮鱼给孩子们补补身体,但焦裕禄却告诉孩子们占便宜的事儿一点儿都不能做,于是,他带着孩子们一起去放鱼。

有一次徐俊雅的嫂子跟侄子新太来到焦家,想请焦裕禄给孩子安排一个工作,焦裕禄回到家后,却没有答应嫂子的要求,说:“为自己家的亲戚安排工作,是违反政策的,尤其是县委书记,更不能带头违反政策!”嫂子一气之下回家了……

有一天,焦裕禄回到家中,徐俊雅在和女儿守凤商量填哪个招工表,但焦裕禄却告诉女儿,别人往家里送招工表是因为她的父亲是县委书记。之后,焦裕禄把送招工表的单位负责人叫到办公室婉言谢绝了他们。回到家中,焦裕禄告诉女儿要过好日子就下地干活……

一件件平凡的小事,我看到的是焦裕禄同志那强烈的清正廉洁意识,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不占公家便宜、不搞特殊化,他即感染了身边的干部,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环境,更使得兰考县的干部群众结成了鱼水关系。清廉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和力量,它深深烙在了我的内心……

回想2018年3月,我有幸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两年多来,通过不断学习和工作,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像焦裕禄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不占公家便宜,不搞特殊化的品质,正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具备的品质啊!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的执行者、维护者和监督者,更应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干干净净做人、坦坦荡荡做事,牢牢将廉洁二字印刻于心。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的要求,更是我们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前行的明灯,指引我们朝着“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的目标前进,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篇章。(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依香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