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1-06 09:00:05 | 【 打印正文 】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和态度,同时也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的坚定勇气。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案件看,很多的腐化都是从廉洁自律上出问题开始的,如何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拒腐防变、廉洁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加强学习,严于律己、警钟长鸣,从“小事”做起,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

当前是开放的时代,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面临着考验,这就要求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也要处理好3种关系: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在保证和发展集体、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感和寻求便利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真正发挥出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让廉洁自律成为习惯,要加强自身修养。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加强学习,把加强自身修养作为一门必修课,尤其要学习党中央一系列关于廉洁从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党员干部作为党的执纪、执法机关,更要自觉地接受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打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在廉洁自律上做先行者、践行者与推动者。

让廉洁自律成为习惯,要增强自律意识。“勤生明、廉生威”,个人廉洁的内在因素主要来自于自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形成党员干部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坚定的理想信念,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培养廉洁为荣、腐败为耻的风气,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因为职业关系,办案过程中都会接触到大量的关系人,面临着各方面的诱惑和挑战,就更要求一线办案人员要严以律己、严以修身,增强自律意识,最终让廉洁自律成为我们自觉的习惯。

让廉洁自律成为习惯,要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管住小节,才能弘扬正气。人的清廉之节、浩然之气,就是从日常的一点一滴中积淀下来的。俗语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从很多活生生的案例来看,许多人走上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事小情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步走向深渊的。“三思而后行”“吾日三省吾身”“出淤泥而不染,濯青涟而不妖”“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要谨记这些古训,更要有责任和担当。(刘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