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纪检人应“守口如瓶”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3-25 09:51:05 | 【 打印正文 】

“小侯,我单位同事岩某某案子是你们哪个室在办?”一天上午,一位好久不见的朋友突然给我打来电话。 

“张哥,不好意思,这我真不知道,如果知道我也不能告诉你。”我条件反射式地回绝了朋友。

“兄弟,做纪委工作也不能这么大公无私嘛,只是向你打听一下是哪个室在办理?难道这也违规吗?”朋友语气中透露出一丝不快。

“张哥,这不但是违规,而且是违纪了,我们有严格的纪律要求,就算单位同事间也不能互相打听案情。”我坐稳椅子,放慢了语速,压了一口茶水,然后耐心地向朋友解释......

说实话,这样断然回绝相识多年的老友,我心理上还是有些纠结犹豫,但理智告诉我,在原则面前,绝对不允许有半点马虎,否则终将害人害己。因为工作关系,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会掌握一些一般人所不知道的“案件秘密”,但这些秘密绝不能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更不能成为利益交换的筹码。一旦“泄密”,既会严重妨碍案件的顺利查处,又会给自己带来难于估量的影响。

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因为泄密而被查处的并不鲜见,蒋兆刚通过吃吃喝喝、帮助解决请托事项等方式拉拢腐蚀云南省纪委干部黄某,向黄某展示其过人的人脉、经验、能力,年轻而阅历浅薄的黄某渐渐地认为蒋兆岗是一个“可交之人”,慢慢迷失了立场,充当起蒋兆岗的“内线”,进而为其“两肋插刀”、通风报信,最终黄某自己也走上了不归路;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就主动地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黄兴国本人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都一一奉告,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

“好吧,小侯,既然你们单位有严格的纪律,作为朋友,我肯定是理解的。” 听完我的这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后,朋友终于想通了,一开始的那一丝不快也烟消云散。

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泄密”而踏上“不归路”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发人深省,这背后既是保密意识不强导致的,又是“投机”、“侥幸”和“贪念”等心理在作怪。

保密是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该自觉增强保密意识,戒私欲、去贪念,做到“守口如瓶”,积极肩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做一名经得起时代考验的纪检监察干部。(景洪市纪委监委  侯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