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谈话虽小,见微知著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5-17 09:48:50 | 【 打印正文 】

转隶4个多月以来,感受和收获颇多,让我最难忘的还是第一次参与谈话时的情形。

当时,刚转隶到景洪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工作不久。主任让我准备谈话提纲,我心里想,以前在检察院询问谈话是经常要开展的,这对于我来说是轻车熟路了。于是,我非常利索地把《权利告知书》《聘请助辨人告知书》等谈话所需的案卷材料准备好,信心满满地期待着转隶后的第一次谈话。以前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一定要在心理上胜过被谈话对象,在言语气势上也要压制被谈话对象,才能掌控住局面,尤其是面对谈话对象出现拍桌子等激烈表达情绪的动作时,必须要拿得稳、吃得准。

当被谈人如约来到谈话室坐定后,我递过水,他闷声说了句“谢谢”,可以看出他脸色不好。“我对你们的工作方式不满意!”我刚要开口问就被他突然说出的这句话给打断,心里顿时“咯噔”一声,碰到个“硬茬儿”。

“那你说说,为什么不满意?”我提高了语调说道。

“我为单位贡献了一辈子,为解决单位职工停放单车的问题,经请示领导同意,在院内建盖单车棚,这本来就是件很小的事情,可你们纪委却搞得这么大,到我们单位查账,调查。”谈话对象越说越激动,“这让我一个干了一辈子,马上面临退休的人怎么接受得了?”说完,用手指在桌子上忿忿地敲了敲。

主任见状,马上对谈话对象开导说:“我们是就事论事的谈,你对单位做过的许多贡献我们也调查了解过的,但是,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干部,再小的事也得说清楚。”

接下来的谈话,他都很配合,但对自己所犯的错误,也有了清醒的认识。

谈话结束后,主任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审理工作和侦查工作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在处理老同志的违纪问题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一味地和对方辩驳,我们要做的是核对事实,不是在言语论述上取得优势。”

经过这次谈话,使我进一步学会了审理谈话对谈话人的“对症下药”。对情绪低落、悲观失望的人谈话,要进行积极引导,使其感受到组织上的关爱,消除消极情绪;对态度不端正,不充分错误的人谈话,不要“刺刀见红”,而要坚持尊重和平等地对待,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剖析其违纪行为带来的危害,使其从内心认识错误、反省自己,也就能达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目的。

谈话虽小,但见微知著。这次谈话让我深刻体会到转隶不是简单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的转变,要更加注重学习,只有在“学中思”,在“践中悟”,才能“翻篇归零”再出发,早日成为审理队伍中可堪一用的人。(景洪市纪委、监委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