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偷运他人入国境 身陷囹圄悔莫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10-25 17:14:40 | 【 打印正文 】

“当时我骑着摩托在前面探路,姐夫开车载着偷渡的人在后面跟着。后来接到我妈的电话,说派出所的问我和我姐夫的电话号码。我就打电话给我姐夫,让他把车上的所有人赶下去,让他们自己走。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我姐给我打电话说我姐夫在戈新竜村附近的路上,被派出所的民警查获了……在政府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的时期,我却财迷心窍,心存侥幸,不顾人们的安危,伙同我姐夫一起帮助李某龙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现在我没了自由,还让家里人蒙羞,我真的很后悔……”在看守所内,面对组织审查,岩三甩对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记忆犹新,言语间道不尽的悔恨。

经查,2020年5月,勐海县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新南东村小组党员岩三甩,通过出租住房认识李某龙,得知李某龙愿意出钱找人运送偷渡客后,他暗自窃喜并接下了这单“活”。经过密谋和踩点后,2020年6月25日,岩三甩与其姐夫江某连,帮李某龙将已从缅甸偷渡至234号界碑处的8人偷运至布朗山乡空砍二队,并收取李某龙1200元运送费。在偷运途中,岩三甩等人在布朗山乡新竜村戈新竜村小组被派出所民警抓获。2020年7月17日,勐海县公安局对岩三甩刑事拘留。2020年9月27日,岩三甩被布朗山乡党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在全国人民全力抗击疫情的情况下,岩三甩身为一名基层党员,理应带头遵纪守法,时时处处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但他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伙同亲属运送“偷渡”人员,破坏了边境管理秩序,他全然忘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背弃了入党时的誓言。他置国家和群众利益不顾,严重损害党员形象,伤害了在一线抗击疫情的民众感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边境一线的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莫以身试法。( 陶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