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搞小动作捞好处 终逃不脱法律的缰绳

来源 :勐海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6-07 08:35:37 | 【 打印正文 】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坐在这里,自认为自己做的事无人看、无人问、不会出问题,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对不起信任我的父老乡亲。”在法庭上谈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朗某追悔莫及。

违背初心,以“微权”谋私利

朗某自2016年11月起担任勐海县西定乡帕龙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又于2021年1月任帕龙村党总支副书记,是群众一票一票选出来的“领路人”,然而一路走来,在利益的驱使下,理想信念一步步动摇,曾经群众信任的人变成了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

2021年10月,勐海县西定乡人民政府因扩建帕龙村委会景亨移民新村村内道路,向勐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请拨10万元道路扩建费,该经费于2021年12月下拨至西定乡农经站。朗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想到自家建房尚有欠款未付清,当下打起了“小算盘”,联系西定乡农经站将10万元道路扩建经费转到个人账户中。收到10万元道路扩建经费后,朗某不是用来支付道路扩建费用,而是私自将其中的6万元用于偿还自家建房欠款。

尝到甜头的朗某,在金钱的诱惑下,再次将贪婪之手伸向了群众的移民安置点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

丧失党性,以“民财”填私欲

2021年12月,西定乡农经站收到西定乡财政所转入的2021年曼桂水库帕龙村委会景亨移民安置点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33.54万元,农经站工作人员岩某告知朗某该笔资金需要来报取。朗某接到通知后,擅自制作虚假兑补花名册,将兑补标准由每人600元改为每人450元,实际兑付25.11万元,剩余的8.43万元被朗某私自截留。朗某认为自己在村委会工作差不多10年了,非常熟悉村委会经费的报销程序,只要稍微搞点小动作,就能拿到公款,自以为手法很高明,殊不知是掩耳盗铃。

心存侥幸,拆“东墙”补“西墙”

朗某担心挪用修路款的事情东窗事发,在扶持直补资金上搞起了小动作,欲将私自截留的扶持直补资金8.43万元用于填补挪用修路款的漏洞,在帕龙村委会副主任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8万元转入蒋某个人账户中,并欺骗蒋某这是景亨移民新村道路扩建经费,让蒋某将其中的5.8万元作为修路款转给施工老板,剩余2.2万元用于核销村委会日常消费。

朗某自认为高明的小动作很快被识破。经查,朗某在担任西定乡帕龙村党总支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移民安置点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8.43万元,挪用村内道路扩建经费6万元。

2022年11月,朗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4月,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勐海县纪委监委 蒋普 何佳奇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