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宴两地办 规避监督终被查——德宏州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被查处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new)|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1-29 19:37:12 | 【 打印正文 】

发布时间: 2017-09-13 16:30:39 来源: 德宏州纪委 

违纪问题通报

2017年9月1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公开曝光了一起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9月16日,何勒崩在芒市新正酒店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共办酒席48桌,与其报批备案的40桌,超了8桌,共收取礼金12.39万元。2016年9月25日,又在陇川县城子镇巴达村卡弄寨子为其儿子操办婚宴,共办酒席40桌,收取礼金2.5万元。何勒崩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5万元违纪所得被收缴。

事件回顾

“马上要到操办婚宴的高峰期了,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不然被处理实在划不来。”“现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确实越来越严了……近几天,在德宏州,人们茶余饭后都在议论何勒崩以民族风俗为借口,一场酒席两地办,借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一事。

事情的经过还得从去年说起。

2016年8月26日,担任德宏州教育局副局长的何勒崩,眼看儿子结婚的时日就要到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按照要求填报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表示自己将于9月16日为儿子操办结婚事宜,地点为芒市新正酒店,拟邀请人员400人(亲属250人,非亲属150人),宴请桌数40桌。按照申报程序,何勒崩将《报告表》于8月26日经德宏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签字后,分别报州纪委和州委组织部。

9月16日,何勒崩儿子的婚礼如期举行。当天,实际参加婚宴人数超过400人,宴请桌数为48桌。

而后,2016年9月25日,何勒崩又在陇川县城子镇巴达村卡弄寨子为其儿子操办第二场婚宴,共办酒席40桌,除宴请寨子里的老人、亲戚外,还请了以前在陇川县工作的同事,收取礼金2.5万元。

尽管按要求向组织报备,可在何勒崩看来,这不过是走个程序罢了,实际为多少桌,谁也不知道,在操办儿子结婚事宜过程中,他心存侥幸,以民族风俗为借口,想方设法规避组织监督,最终顶风违纪。

查处经过

2016年11月15日,群众匿名向德宏州纪委信访室举报:“德宏州教育局副局长何勒崩中秋节后在芒市、陇川为其子女大摆宴席两场,还邀请了县教育局干部参加……”

随即,德宏州第一纪检监察室,从党风政风监督室调取了何勒崩向州纪委上报的《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报告表显示婚宴时间为9月16日下午,桌数40桌,地点在芒市新正酒店。未发现报告其它事宜。

对此,2017年3月6日,州纪委委托分管教育的副州长对何勒崩进行了谈话,何勒崩对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在芒市为儿子办完婚事后,老家的亲戚朋友说,家乡哪家有婚丧喜事我也常去,也只有一个儿子,老家老人还在,从民族风俗习惯来说也一定要在老家多少些办一场,因此,经向局领导口头汇报后,于2016年9月25日在陇川老家卡弄又办了40桌,我违反了《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事宜的实施办法》中‘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的规定,顾家乡人的情义面触碰了党纪党规,实属不该。”3月22日,何勒崩就谈话情况作出书面检讨。

4月20日,德宏州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对何勒崩谈话情况进行初核,发现何勒崩存在明知故犯、规避组织监督、谈话避重就轻的问题。经调查取证,何勒崩向州教育局党组、派出第四纪工委报备儿子婚宴时,曾经咨询过派出第四纪工委是否可以回老家再办一场婚宴,纪工委书记明确答复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为规避纪工委的监督,又想得到局党组的保护,第二次办儿子婚宴,何勒崩向州教育局局长进行了口头报备,“说自己是景颇族,按照当地景颇族风俗,都得回老家再办一场儿子的婚宴,请请寨子里的老人、亲戚,且按景颇族风俗宴请老人、亲戚是不收礼的,只相互赠送长刀、物品等。”局长口头表示同意。实际上,何勒崩在回老家办第二次儿子婚宴时,还请了一些陇川县教育局等部门的同事,并收了礼金。7月7日,德宏州纪委对何勒崩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如果继续放任自己,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错误,诚恳地接受组织给我的任何处理,我一定认真反省、认真纠正。”6月5日,在第二次谈话中,何勒崩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纪律审查组陈述了第一次谈话未涉及的细节。鉴于其事后认错态度较好,及时上缴全部违纪所得,2017年8月23日,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何勒崩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责成负有领导责任的州教育局局长作出书面检讨,并要求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落实。

案例点评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民族风俗为借口,妄想规避组织监督,借办子女婚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是一种典型的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让传统民族风俗“变了味”。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在落细落小,不能有丝毫懈怠。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不正之风。有关严禁婚丧喜庆事宜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同一婚事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等,各地各部门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无论涉及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通报曝光,增强震慑力,坚决遏制歪风邪气,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