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脑入心 从实从细 有力有为 我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掀热潮

来源 :云南日报|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1-12 17:35:40 | 【 打印正文 】

    约谈中可以发现“两个责任”是否落实;与公安机关配合,采取技术手段对违纪证据进行固定……近日,双柏县纪委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参会人员围绕如何提高监督执纪水平进行了热烈讨论。

 新的《准则》《条例》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云岭大地掀起了阵阵热潮。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各地各部门开展宣讲活动共计2265场次、专题学习9653场次,受教育党员83万余人次。在保山市,9名市委常委分赴87个单位宣讲,实现宣讲“全覆盖”;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准则》和《条例》列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内容,以考促学;在沾益县,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5200余份,并主动通过单位党务公开栏、电视台、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

 各地还结合实际,积极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学习宣传。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甸沙乡将学习课堂搬到密枝林,组织本地彝族群众在千亩密枝林内举办3场学习讲座,用通俗易懂的彝族文化解读《准则》和《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三台山乡抽调德昂族、景颇族业务骨干组成4个宣讲队,用村民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讲;楚雄市在紫溪镇、大过口乡、吕合镇等彝族、回族群众聚居较多的乡镇组建“乡音志愿宣讲团”,用民族语言进行宣讲;景洪市景哈乡以边疆党建示范路沿线为载体,将法规内容写进廉政文化宣传墙,用当地民族语言进行宣讲……这些举措,使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愿意听、记得牢、用得上。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少数民族宣讲团128个,宣讲376场次,组织22586名少数民族党员听取宣讲。元阳县黄草岭村哈尼族老党员李阿卜听完宣讲后说,中央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群众办事也会越来越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