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严重到如此程度?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7-17 09:05:17 | 【 打印正文 】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配备公务用车28辆,先后历时17年,社会早有议论,群众反映强烈,违纪行为却屡禁不止,违纪问题长期存在,发人深思。
    “纪律成了纸老虎,制度成了稻草人。”这句话用于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恰如其分。17年间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闯过道道“红灯”关卡,巧立名目,变换手法,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竟达28辆。时间跨度之长、涉案数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在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上开了先河,创了纪录。特别在十八大以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令行禁止、立行立改,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却置若罔闻,非但不及时纠正问题,还不收手不收敛,公然再次顶风违纪,违规购置5辆公务用车,有恃无恐,“任性”至极。党的纪律岂能容忍景洪市国土资源局成了这样的法外之地?成为这样的独立王国?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纪违规如此肆无忌惮,值得反思。
    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这么严重,历时时间这么长,为什么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在这个问题上,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州国土资源局选择了集体失声,是一点都没有觉察和发现吗?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局党组有没有按要求扛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问责任,首先就要问一问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到哪里去了?在这个问题上,景洪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严重失职。是什么原因让景洪市国土资源局的违规违纪问题一路“绿灯”,达到了如此为所欲为的程度?为什么在专项整治中没有及时刹车,及时纠正?在这个问题上,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早有议论,群众早有反映,却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尽到监督执纪之责。守土有责,监督责任岂是一句“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属州国土资源局管理”一句似是而非的托辞即可推卸,只要是党员,只要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履行监督之责。实践证明,责任不落实,消极管理,再好的制度和要求都会被消解,都会空转、失灵。不严肃执纪,制度就会成为 “稻草人”、“纸老虎”,纪律就不可能立起来、严起来。面对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存在的事实,我们应当警醒!
    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景洪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是一个积极信号。国土资源领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面对当前我州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多、腐败案件易发高发的严峻形势,确有必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让大家警醒起来。通报反映的只是一个方面,但表明了我们有正视问题的勇气,有采取措施的决心,有解决问题的意志,也体现了我州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步伐。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重点领域,落实到农村基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履职,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不开“后门”,不留“暗门”。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心中有纪,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为实现全州跨越发展恪尽职守,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