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2 16:59:45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6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州公安局收到《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决定由州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牵头,警令部负责,局机关纪委配合,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局机关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要求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5月18日,州公安局召开第17次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州公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对此项工作做出了安排,要求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报州纪委州监委审核,确保有力推动整改工作。7月12日,州公安局党委召开第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听取了落实州委第三巡察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对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一追到底,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必须按时彻底整改完成。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认真组织检查,查找整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5月19日,州公安局制定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州公安局党委书记亲自把关,审核方案。5月21日,整改方案报州纪委州监委及第三巡察组。5月23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回复同意州公安局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5月26日,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就如何落实人居环境涉及公安5个问题听取了各部门的意见,会议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整改方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整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明确局党委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全程紧盯整改,要求不彻底整改问题,绝不放过。局党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5个重点问题整改进行多次研究部署,并责成督察支队对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问效。目前,涉及我局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均已落实。整改过程中,共发出督办通知16次,上报进展情况25份。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综合运用新思想新理念统揽全局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迅速研究整改工作。州公安局收到《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后,5月18日,召开第17次党委会专题学习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开展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有关文件并研究整改措施。要求由局党委专职副书记唐箐钟牵头,警令部负责,局机关纪委配合,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力抓好整改工作。局机关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学习。5月21日,州公安局党委制定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方案安排,州公安局党委坚持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深理解、学思悟践,率先做到引领示范。州公安局18个党支部逢会必学,形成学习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州公安局党委会议上共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9次,全州18个党支部共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21次。三是认真整改落实。5月21日,州公安局党委制定了《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州纪委州监委及第三巡察组。5月23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回复同意州公安局党委制定的整改方案。州公安局对照整改方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整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局党委副书记亲自过问每一项整改问题,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紧盯落实。

(二)关于“党委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存在短板”中“强化城区交通路面管控不力”问题。一是优化警力配置,强化疏堵保通。针对以版纳大厦为中心的“四条大街”路段、入城路段等重点路段拥堵的实际,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早晚高峰、上下班通勤、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在现有警力的基础上增加警力部署,优化警力配置,合理安排勤务点段,确保发生交通拥堵时,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疏堵保通工作。深入分析流量变化、路网结构、交通事故、道路施工等导致运行不畅的原因,制定应急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完善治理措施,不断提升综合治堵能力。二是优化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措施。全面摸排城市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逐一研究治理方案,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整改治理。城市核心区及学校、医院、商贸区等重点区域、拥堵点段的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变化规律和道路条件,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措施,缓解早晚高峰、上下班通勤、节假日等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完善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技术,进一步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改进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组织和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三是持续优化交通信号设施设置。联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工作,提高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强化专业技术技能,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科学系统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确保路标设置层次清晰,传递信息连续,全面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

2.针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不到位”中“城市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不到位”问题。一是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州公安局主要领导对落实城市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面贯彻禁放规定。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禁放工作,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公安机关实行“一把手”挂帅任禁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积极迅速开展工作,并主动向县(市)政府报告,依靠政府共同开展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全力推进禁放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基层所队24个,巡逻点位206个,排查291家重点场所和企业,走访居民小区162个,发现涉烟花爆竹整改问题隐患107个。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有力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禁放宣传。充分利用“西双版纳警方”“景洪发布”等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紧密依托社区警务,组织广大基层民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宣讲、张贴海报、发放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与辖区住户、街道门店面对面开展宣传、点对点进行教育,全面宣传禁放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协调相关部门在电视台以及城内社区、街道、楼宇、车站等部位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片”,确保禁放规定人尽皆知。截止目前,全州公安机关组织禁放区粘贴公告221处,设置宣传点位163个,发放宣传材料6400份,向7000余名群众进行了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放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及时处置非法违规燃放行为。全州公安机关加强禁、限放区域网格化巡逻防控,在全州禁、限放区域投入网格化巡控警力2062人、派出警车285辆,切实加强巡逻防控工作,严查严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训诫禁止燃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人员672人,劝阻辖区居民燃放烟花行为623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处罚10起13人。

3.针对“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力”中“责任单位问题排查梳理不全面,保护治理工作研究不深、措施不力,普遍存在未开展行业指导督导检查工作,未制定工作计划等情况”问题。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州委州政府和州委第三巡察组关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的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州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昆仑6号”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澜沧江流域及重要支流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力排查澜沧江流域及重要支流水系等重要水域问题隐患,集中发现一批线索,侦办一批案件,打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整顿一批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做到对涉湖涉水违法犯罪“零容忍”,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能力水平,为我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环境。截止目前,全州共办理破坏澜沧江流域水系犯罪1起,打掉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办理非法采矿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二是发挥公安机关在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服务作用。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澜沧江流域及重要支流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年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州公安局拟下发《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管控责任。

4.针对“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一是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6月份,共出动警力97人次,对州内高考考点开展了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宣传,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安全检查和宣传,为各学校师生营造了一个和谐、安定的教书育人环境,保证了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安全。6月8日,组织参加了景洪市举行了“西双版纳州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辨识能力,增强群众懂法守法意识,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氛围;二是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与建党100周年和COP15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林区治安环境同宣传。6月23日,深入村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制宣讲”活动,重点为群众讲解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非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涉林违法犯罪,深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等缉枪治爆的政策法规,让村民消除侥幸心理,做到有枪必交。倡导村民要与时俱进,坚决革除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遵纪守法,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7月5日,勐满“6.07”专案组到勐腊县勐满镇召开了“勐满镇林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会”。对勐满镇各村委会、村小组干部以及村民代表30余人进行疫情防控、缉枪治爆、禁食野生动物、生物多样性保护、电信诈骗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关于“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中“对监督联系单位的职能职责、专业特点掌握不够透彻,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限。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监督工作缺乏具体措施,深入实地监督检查不够。”问题。一是强化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根据纪委机关各阶段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安排,先后8次到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监督检查,跟进督促了解案件查办情况、队伍思想状况及存在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突出的问题,通过实地督导、发出《工作提醒》等方式逐一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并6次向委机关提交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6月24日,参加了八届州委生态环境(森林资源保护)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并跟进督促涉及森林警察支队的7项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支队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从组织领导、履职尽责、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执法思想统一、违法图斑及案件清单销号等方面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民警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20年9月3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1429条问题线索100%核查销号,317起刑事案件、917起林政案件100%查办销案,提前18天完成了省、州巡视巡察安排的既定任务目标。二是跟进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和追责问责工作。种茶毁林专项整治期间,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对原州公安局纪委(纪检组)及州森林公安局纪委近5年来受理查办的森林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梳理排查,并指导州森林公安局纪委牵头开展了全系统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将勐海县森林公安局有案不立的问题线索按干管权限移交勐海县纪委监委;根据州纪委专班的安排,协助第二监督检查室开展了对州委专项巡察移交的8名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查工作,并积极做好杨伟同志思想工作,提醒其端正态度、主动配合做好纪委监委问责工作;对勐海县纪委监委移交森林警察支队党委的布龙派出所副所长黄文奇不积极履行职责的问题线索,督促指导该局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和查办、问责工作,由支队党委给予该同志谈话诫勉问责。同时,督促该局及时将涉林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基层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按照干管权限移送各级纪委监委。期间,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共向各级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9件。

三、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州公安局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的进一步整改工作,继续抓好涉及整改问题的提升完善,进一步提高治理人居环境的信心,为美丽西双版纳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引领全警端正态度、端正学风,下大力气解决学习不自觉、不系统、不深入和落实不到底、行动跟不上等问题,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书记领航项目,作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实际举措,作为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坚定公安民警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三个绝对”公安队伍,建设模范政治机关。

(二)完善城区路网结构,打通城市“毛细血管”。主动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共商加快推进玉磨铁路、景洪城区清泉路延长线、庄尖路、神秘谷大桥、黎明大桥等道路建设事宜,有计划推进城市路网优化改造工程。争取尽快打通三叶路、清泉路延长线、勐腊路延长线、景德路等城市断头路,实现道路微循环,分散干道交通压力。会同城管、住建有计划取缔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中央绿化带及部分人行道,在道路中央建造中央绿化带,并将三块板道路结构改为两块板结构,把双向二车道拓建成双向四车道。完善城市背街小巷道路交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道路渠化改造,拓宽部分路口道路宽度,增设左转和右转车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三)加大城市禁燃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加大对城市禁燃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组织警力进校园、企业、人员密集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在城市主干道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片”。将联合环保局、城管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储存仓库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依法打击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城市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到位。

(四)加大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涉水犯罪的调查研究,对全州江河领域犯罪出现的新动向、新形式及时予以跟进,重点研究非法捕捞、非法侵占河道、采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和趋势,不断积累打击涉水破坏环境犯罪的经验,完善打击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打击环境安全违法犯罪力度,确保我州水环境安全。

(五)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人居环境宣传内容。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使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入手,培养群众自觉保持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习惯;注重突出抓好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等深入村寨、企业、学校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67010;地址:景德路13号。

 

 

                                             中共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