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1-10 17:44:29 | 【 打印正文 】

日前,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西双版纳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赵燕同志作为州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全州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管和指导不力,对基层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研究整改;苏光荣同志作为时任景洪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不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思想认识不足,对林业和生态建设管理工作力度不够;李文武同志作为景洪市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全市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国家相关林业政策落实不力。

以上问题涉及的责任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未认真履职,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力,导致林木无证或超证采伐等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已违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州委同意,决定给予赵燕、苏光荣、李文武3位同志在全州通报的问责。

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体制机制弊端的原因,但不能拿这些看似合理的理由“说事”,来当作不作为、不担当的“借口”。对于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州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问责一次就要带来“猛击一掌的警醒”。以上3起案件很具有典型性,教训十分深刻。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保护森林资源工作提升到“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的高度来看待,从是否真正维护党中央权威上找差距,从是否真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找差距,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倒逼责任落实,特别是要抓住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确保西双版纳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