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06-03 09:30:48 | 【 打印正文 】

    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牢牢扭住这一执纪为民的着力点,建立线索集中排查、专项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将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农村,社会各界反映良好。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景洪市勐龙镇曼戈龙村委小棵木村小组原副组长天法侵吞惠农资金问题。在任职期间伙同本村小组干部标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拨付给勐龙镇曼戈龙村委会小棵木村小组乡村债务偿债金80000元,并非法占为己有。景洪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天法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刑事责任。
    二、勐海县打洛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兼水利组组长王树云骗取惠农资金问题。在任职期间伙同下属岩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虚增征地面积骗取打洛界河征地补偿金266900元、以他人名义虚增青苗补偿款骗取征地取土补偿金55000元,并私分部分补偿金。勐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树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刑事责任。
    三、勐海县布朗山乡林业站原站长岩向勇套取惠农资金问题。在任职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增耕还林面积的方式套取曼新龙上寨村民的退耕还林款257400元,并私分部分补偿金。勐海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岩向勇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刑事责任。
    四、勐腊县勐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白建华截留惠农资金问题。在任职期间伙同郭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私分国家橡胶良种苗木补贴款35475元。勐腊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白建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司法机关给予白建华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级党委(党组)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各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委要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确保国家强农惠农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从严治党的工作成果。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令行禁止,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全州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