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关于对随机抽查6个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5-06-19 08:54:17 | 【 打印正文 】

    2015年5月,由州监察局、州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景洪工业园区、州移民开发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州中心血站等6 个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管理方面,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现金账款不实,发票使用不规范;二是公务接待方面,存在无函接待、同城接待、陪餐人数超员等问题;三是报销制度方面,存在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审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州纪委研究决定:一是对在抽查6个单位发现的问题由州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逐一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二是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旅游发展委员会3个单位,由审计机关对其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三是对州直各单位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分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三公”经费规范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执行西双版纳州“三公”经费制度规定,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控制标准,强化制度落实。对在执行制度不严格、不认真,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经办人要进行严肃追责,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