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何炯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9-02-16 09:02:47 | 【 打印正文 】

日前,何炯如严重违纪违法案,由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指定勐海县纪委监委管辖。

经查,何炯如在担任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副所长、刑侦中队负责人期间,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纪委常委会议和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炯如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