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仓绍恩违纪被处分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1-23 14:03:51 | 【 打印正文 】

    日前,州纪委对勐腊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仓绍恩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至2013年,仓绍恩在担任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勐腊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节庆看望、子女升学等名义所送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州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仓绍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