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向景洪市勐龙镇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9-28 11:34:15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23年9月14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向勐龙镇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州委第五巡察组向景洪市委通报了巡察情况,向勐龙镇党委书记岩恩及所辖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了州委书记朱家伟在听取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杨者三向勐龙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景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岩罕温出席会议并讲话;岩恩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杨者三指出,近年来,勐龙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态势回稳向好,发展活力动力不断增强。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地见效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足;强边固防工作有短板;基层治理有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纪委监督执纪存在薄弱环节;村级“三资”监管不力等。

杨者三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强边固防合力,有效遏制跨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方位推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镇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制度,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不懈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不断规范管理流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镇党委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全面整改责任,抓实抓细各类问题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勐龙镇党委要全面承担本级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对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把本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同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同审计监督、信访积案化解等结合起来,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抓实抓细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抓实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以案促改工作、“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作风整顿年”活动的具体实践,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起来,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整改成效推动发展,取信于民。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知责、尽责、履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整改工作进行“全周期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规范、高效,整改结论客观、准确。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合力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

岩罕温强调,勐龙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要全面提升站位、坚定信心、强化担当,始终把关注点、聚焦点放在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上;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要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和落实州委“四个年”“七大重点产业”“七个大抓”结合起来,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成果,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

岩恩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政治三力”,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二是勇于担当履责,锤炼政治素质,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狠抓执纪问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用好巡察成果,做好结合文章,全力保障整改落地见效。将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使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反思工作、查找差距、改进提高的过程。

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办有关同志,景洪市分管联系领导,勐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书记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勐龙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办中心负责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