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聚焦基层“微权力”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7-04 09:25:08 | 【 打印正文 】


近年来,景洪市委巡察办坚决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实践巡察有效途径和对村(社区)的巡察模式,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服务好“最后一公里”。

为切实提高对村(社区)的巡察质效,景洪市聚焦基层“微权力”,积极探索“1+2+N”一体联动方式,推动乡、村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反馈、集成整改,压紧压实镇级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村(社区)党组织直接责任。同时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同题共答,在巡察前函请纪委、组织、政法、信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通报本轮被巡单位相关情况,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监督闭环。并建立“上门寻访”制度,收集第一手社情民意。

根据各村(社区)特点,景洪市还进一步细化“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三资”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信访矛盾化解、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以及村民自治等情况,着力对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村(社区)落实情况、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和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以及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剑指基层党的建设、服务群众、乡村振兴、“三资”管理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村级政治生态综合“把脉问诊”。

此外,结合具体情况和实际,景洪市还着力优化人员设置,统筹巡察工作人员力量,配备民族干部拉进干群关系,运用民族语言宣传巡察内容,有力推进巡察工作“零距离”。紧盯问题整改,强化巡察力度。对巡察发现村(社区)难以解决的事情,实行市级各职能部门牵头整改,督促乡镇村(社区)做到“能改尽改,应该尽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坚持快办快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巡察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提高巡察实效。

据悉,在对村巡察工作中,针对巡察对象的不同特点,景洪市采取分类施策的方式,对问题较多的村党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巡,进行全面“体检”;对问题一般的村党组织,实施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机动巡察;针对问题较少的村党组织,采取巡乡带村、快巡快办的办法。(景洪市委巡察办 杨明宇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