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临近退休思想却‘抛锚’了 ”

来源 :勐海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3-06-28 17:45:02 | 【 打印正文 】


“临近退休了,思想却‘抛锚’了,想着企业较之前也有所发展了,新增配一辆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归根结底,是自己的享乐主义在作祟,漠视财经纪律,无视制度规范。”在处分决定送达书上签字时,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某向纪检监察干部羞愧地说道。

2022年6月,勐海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对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开展常规巡察时,一张《代付款证明》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该证明上付款人是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而车主是其下属有机肥厂。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张代付款证明?车辆现在到底归谁使用?车辆来源是否合规?巡察组带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核实。

“组长,我们调取了这张车辆购买以来的洗车、修理、加油等明细和支付凭证,均显示该车辆是由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使用。”

“勐海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的复函来了,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向县公车办报备的公务车辆为2辆,这辆车没有进行报备审批。”

随着调查的步步深入,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经查,2020年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在不符合购买公务车辆条件,且未向勐海县公车办请示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出资24万余元为其子公司有机肥厂购买一辆广汽传祺牌车辆,实际用于自身使用。王某某作为时任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违规购买公车,暴露出了我们对国有企业监管存在缺位情况,纪检监察的监督力量没有充分发挥。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部门单位‘一把手’在公车使用上存在特权思想,抱有侥幸心理。”勐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

案件查处后,该县纪委监委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与县机关事务局探索“一问题一方法”的整改机制,从创新公车监管方式、改进用车审批流程、严管车辆运行费用等方面细化整改责任,列出建议清单,从风险防控、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勐海县纪委监委 陆慧星 || 责任编辑 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