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12-09 21:34:02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5月8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都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特别是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州委巡察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局党组把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局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局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狠抓整改落实。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4个整改方案,将4个方面38个问题细化具体化,将整改任务责任到人、具体到事。截至目前,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8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总体国家安全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严格办文要求,对标对表、倒排工作任务清单,优化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效,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民委新的测评指标内容对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完善,得到国家民委专题调研组高度评价,已入围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拟命名名单。勐腊县被命名为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加快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2021年—2022年全州共有入库项目1236个,规划投入资金14.4亿元,现已开工建设744个,完工275个,在全省排名第3。9月1日,全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典型引路经验交流现场会议在西双版纳州召开。我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典型材料在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和民族时报以头条形式报道。

二是协调解决翻译人才不足、翻译稿费较低的问题,积极推进项目翻译出版工作。按照《中国傣族诗歌全集》100集(卷)年度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7集翻译任务,截至目前,完成翻译10集,今年翻译进度为142.86%。注重准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关系。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5月在党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邀请专家为干部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的培训。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文化素质。

三是认真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监管职能。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开展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加强对规范化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管理,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目前,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共计19人有执法资格,配备4台行政执法记录仪。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是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加强干部职工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信息设备使用管理。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完成主办件5件,办理结果均为是A类,并及时报送了《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达100%。在近期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中,被评为“较好”。

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关,实行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会计层层审批制,着力解决公务接待、财务报账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健全内控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目录外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经费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方能执行。

七是加强项目采购监管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经费数额,适度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项目采购,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验收手续,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坚决杜绝票据不全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八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分管科室所院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九是积极打造模范机关。认真按照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局党支部“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寻标对标达标”行动,完成党建经验材料、室内外党建文化展示等工作,有序推进“五强五带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按照机关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标准和要求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十是加强班子成员管理。深入落实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修改完善《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上班制度》,实行上班签到制,加强公休、事假报备监督管理,将考勤情况作为季度公务员平时考评依据之一。

十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年内,完成职级晋升3人,提拔正科级干部1名。严格执行证件保管、领用和上交制度,规范做好出国(境)管理各项工作。强化选拔任用纪实材料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抓好抓实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工作,加强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管理,及时补齐有关人员的档案资料,确保人事档案在反映干部情况方面的真实性,为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

十二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书记抓、抓书记”工作责任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个维护”。从“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政治站位再提升。

(二)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把抓好巡察整改和推动全州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成效。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抓好巡察后续整改。继续坚持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实行“每月一调度”,确保问题逐条逐项解决,整改工作同步推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朝前赶。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及时谈话提醒,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2122754,0691-2142279(传真);地址:景洪市三叶路6号(原西双版纳农垦科技培训中心);电子邮箱:xsbnmzj@126.com。


 

中共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