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2-03-18 17:50:05 | 【 打印正文 】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刘亚萍主持召开与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高江林的见面沟通会,州委巡察办副主任肖湘云传达了州委书记郑艺听取巡察工作有关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刘亚萍通报了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会上,刘亚萍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高江林作表态讲话。

州委第五巡察组有关同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居家备勤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刘亚萍指出,开展本轮巡察就是要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全州重点工作,聚焦“十四五”时期“一城两区”建设的目标任务,精准把握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紧盯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更加敏锐地发现顽固、隐蔽、变异的腐败问题,以及苗头性、预警性、倾向性问题,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尽责,把“一城两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营造西双版纳良好的政治生态、高质量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刘亚萍强调,州委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州委巡察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任务取得良好成效。

高江林表示,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各项要求上来,自觉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将发挥党委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具体实践,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推动戒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40日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691—2450213,15368930341;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A317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信访受理截至2022年4月25日。根据巡视巡察相关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