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共答 同频共振 亮出巡察整改“成绩单”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10-13 08:03:26 | 【 打印正文 】


——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按照州委的部署要求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2021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州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等13个地区(部门)党组织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回头看”,顺利完了八届州委巡察“回头看”任务。2021年5月11日至18日,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16个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落细落小落到位、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彻底。

结合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州委巡察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八届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审及整改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组分别对巡察整改进展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供州纪委州监委参考;州纪委州监委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对巡察整改进展报告进一步审核,梳理形成31条审核意见,逐一反馈相关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审核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进行了再审视、再落实。

运用好“纪委+组织+巡察”三方促改模式,较真碰硬“督”,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严格落实《州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统筹督促整改责任“三个责任”。围绕巡察整改重点环节,形成共抓整改、督促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对单销号”“如期交账”。州纪委州监委和州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州委巡察机构与州纪委州监委有关部门、州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机制等相关规定,通过制度设计和流程优化,实现监督闭环,形成权责更加清晰、工作关系更加顺畅、监督协作更加有力的监督“动车组”。采取审核整改方案报告、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等方式,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监督保障。

全面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凝心聚力“改”,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州委常委会会议、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指示要求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截至目前,被巡党组织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6次,制定巡察整改措施615条,完善和新建制度100项。针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154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56个、基本完成整改55个;挽回经济损失12184.89万元。

总体来看,16个被巡察党组织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防止出现“过关”心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改革创新,努力真抓实干,奋力谱写全州各项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