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建章立制 推进村级巡察规范化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0-02-28 15:03:15 | 【 打印正文 】

为推进全县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内监督,做深做实做细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着力构建对村(社区)巡察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模式。近日,勐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勐海县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巡察向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夯实基层根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方案分为总则、组织领导、监督范围和重点、工作方式和程序、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方案明确开展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依靠群众,实事求是、精准科学,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原则。明确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做到与全县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县委主要领导承担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方案提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的监督范围和对象是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是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民生领域及县委要求巡察监督其他方面的问题。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可采取直接巡村、巡乡带村、联动巡村等方式进行。

方案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要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推动解决基层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提供对策。巡察组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的作用,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引导群众有序参与,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借助扶贫、民政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精准发现问题。(汪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