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开展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反馈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09-29 16:11:57 | 【 打印正文 】

    9月29日,景洪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四个巡察组坚持对组织真负责、对同志真爱护的态度,原汁原味、一针见血、不留情面的原则,分别对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农业和科技局、勐养镇、勐罕镇4家单位反馈问题。

按照有关要求,巡察组采取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和召开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反馈会议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第三轮巡察工作汇报的讲话精神,巡察组组长向各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的发展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政治高度上要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要抓住党的建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建议,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找客观原因,不推脱责任,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动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不折不扣地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责任,把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担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把在党言党、在党爱党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本轮巡察中,市委四个巡察组发现和收集群众反映个被巡察单位问题共35条,其中,党的领导方面9条;党的建设方面5条;全面从严治党方面5条;执行“六大纪律”方面12条;民生关注方面2条;巡察监督脱贫攻坚方面2条。四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意见19条。(李海源)